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关于抚养费用支付方面的相关条款,一般情况下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实际生活所需、双亲所能承担的经济压力以及所在地域的社会经济环境等等诸多因素。这其中包含着按照月度、季度或一次性付款等不同的支付方法进行选择。
具体来说,支付的金既可以是一个固定的数字,亦可以通过设定父母收入的一定比率进行估算。比如说,如果一名家长有着较为稳定且丰富的收入来源,那么很有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中规定一个相对稍高的、固定的金作为支付义务;
然而,如若另一位家长的收入状况波动较大,则有可能采取按照其收入的一定比率进行支付的方式。总而言之,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与金必须在离婚协议中予以明确规定,以便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