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向他人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供其使用,这属于一种非法的行径。在大多数情况下,针对这种行为的行政处罚的程度,将会依据其所引发的严重性及后果而进行相应的裁定。若仅仅是轻微的行为,那么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受到警方给出的谴责或是一定度内的罚款处理。但是要是情节较为恶劣,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