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要条件是,若当事人自愿达成共识,决定将所购房产遗赠予子女并在离婚协议书上进行了明确体现,则这种情况下是完全可行的。至于房产贷款的归还方式和责任分配问题,亦可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界定。若生有子女且其尚年幼,那么通常情况下,该笔贷款仍然会由家长中的某一方或者双方来继续承担还款义务,直到该子女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还款能力为止。然而,倘若子女已经成年,亦可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商议并确定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偿还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