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并不能直接给当事人带来牢狱之灾。其本质上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仅为保护公民权利而设,并非刻意针对任何人群。无论何时,只要有证据证明其涉案,该程序便会启动;案件因此进入侦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环节。如若历经这些环节后,当事人仍然被判定犯有相关罪行并实际执行刑罚,那么监狱生活将不可避免地成为他所必须面对的现实。然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有可能因证据不足或其他原因而被判无罪,或者获得缓刑等较为宽松的惩罚方式。这样的话,他们则无需进驻监狱,而是通过其他途径接受改造教育。具体来说,当事人是否需要入狱,主要取决于法院判决的生效日期以及判决书中所规定的服刑起始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