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非法拘禁罪责,本罪是基于封闭或其他压制性的强制手段,消极且公然地拒绝对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所进行的一种刑事定罪裁决。通常情况下,如若非法拘禁行为历时超过24小时,亦或是进行了三次及其以上对他人的非法拘禁行为,或者是单次非法拘禁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便可被视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另外,倘若在非法拘禁的过程中,存在有对被拘禁者实施殴打、侮辱等恶劣行径,或者是采用暴力手段导致他人伤残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产生,则将会依照其犯罪性质,依照故意伤人罪和故意杀人罪进行严肃处理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