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于普通的强奸犯罪行为,其刑事诉讼的请求权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十五年;然而,若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涉及法定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时,其请求权有效期则应延长至二十年之久。值得一提的是,如在二十年后仍有必要对该案进行追诉,须提交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方能启动相关程序。另需留意,若案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启动立案调查后,亦或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涉嫌人员为逃避侦查或审判而潜逃的,将不受上述请求权有效期的限制。此外,若受害者在请求权有效期内提出被害证据,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已经确定立案审理,但最终未能实现立案的情况下,也不会受到请求权有效期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