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于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毒品运输犯罪分子而言,其减刑幅度必须是全方位考虑多种因素后,才能最终确定下来。通常情况下,罪犯在进行减刑后,实际应该服役的年限不能少于原本判决的刑罚期限的二分之一,也就是至少需要执行7年6个月的刑期。然而,具体的减刑时间长短,则主要取决于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为表现,例如是否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育改造活动、是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有悔过之意,或者是否有立功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