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之于拾得遗失物并意图据为己有的判断上,首要着眼点在于行为方是否浸染贪婪之心,出于非法占有的初衷,窃取他人遗忘物,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并且对要求返还者予以坚决抵制。倘若拾得遗落物品之后即刻采取积极措施寻找失主进行归还,那么可以豁免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事实。然而,倘若拒绝归还相关物品,且财物价值已有所积累,实质达到一定数目,便可能会被依法判定为侵占罪。在面临社会现实情况时,一般将此前侵占的物品价值作为判断罪行严重程度以及承担后果大小的关键性衡量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