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刻,并无一个绝对的标准。然而,一般来说,在案情侦查之初,由于证据尚且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轻微或者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又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实施取保候审则不至于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进行申请较为适宜。提早提出申请,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判决的期间获得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同时对于他们准备辩护的工作也大有裨益。然而,究竟是否能够得到批准,还需根据各个案件的独特情形及相关部门的裁断来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