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判决结果为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强奸罪行为,其实是有获得缓期执行的辩护可能性的,然而这种情况需要我们结合案情进行全面而深入地分析和评估。通常而言,缓期执行主要适用于那些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不具备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以及宣告缓期执行不会给其所在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者在案件发生之后能够积极主动地向受害者进行赔偿,以求得受害者的谅解,或者存在其他有助于减轻或从轻惩罚的特殊情形如自首等,那么,他们都有可能在量刑时获得适当程度的宽大处理,从而得以适用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