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范畴内,组织赌博属于犯罪行为。处罚程度依据具体情节、涉案金额等因素而存在差异。
通常而言,若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若是开设赌场的情形,则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需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聚众赌博”,一般是指组织三人以上进行赌博,并且具备以下情形: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5000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5万元以上或者参赌人数累计达20人以上等。而“开设赌场”,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营业性的方式为赌博提供场地、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从而组织赌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