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职责权限通常属于经济犯罪调查部门的管理范畴之内。此项罪名,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中任职的个人,运用自己所拥有的职权,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并且其所侵占之数额必须达到一定标准的违法行为。经济犯罪调查部门,则专门负责对这类涉及到经济犯罪的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与侦破工作。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依据案件的具体特征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职能分工,也不排除由其他相关部门承担起这一责任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