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获得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将必然面临刑罚的裁决。实际上,取保候审属于刑事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其主要作用在于,在案件侦破以及审查起诉环节,在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关押囚禁的同时,确保刑事诉讼进程得以顺畅地推进。然而,若在后续的调查与审判过程中,经证实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误,且行为人应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便可能面临刑罚的判决。反之,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存在不足之处,则可能无法对行为人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