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当设定的条件被全部或部分满足后,才能进行取保候审。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不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其次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那么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就不会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受到威胁。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对于保证人来说,他们需要符合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拥有稳定的居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保证责任等等。而保证金的具体数额则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等多重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