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孩子的现实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担能力以及所在地的生活水平作为参考标准来确立的。如若父母拥有稳定的收入,那么抚养费用则可按照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比,从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之间进行合理的划分。倘若父母需负担不止一个孩子的抚养费用,那划分的比例还可以适当上调,但是普遍不能超过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父母来说,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参考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提供的比例来确定。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用会支付到子女年满十八岁为止。然而,如果子女在十六岁以上但未满十八岁,且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家庭主要的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就可以考虑暂停支付这部分抚养费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