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盗窃罪的追诉时效主要依据其可能对应的刑罚期限进行规定。举例来说,当盗窃数额达到一定规模或存在频繁盗窃、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从隐蔽处实施盗窃等行为时,将被判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这样的情况下,追诉时效为五年。然而,如果盗窃数额较之更为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罪犯将被追究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的法律责任,此时的追诉时效则设定为十年。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相应的追诉时效也被延长至二十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二十年后,如果司法机关认为仍需对该案件进行追诉,那么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