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因信用卡欺诈行为而被判处徒刑的期限会因其具体的犯罪情节轻重而有所差异。在这个问题上,通常情况下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涉案金额达到一定规模的,将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并处罚金,罚款额度则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如果恶意程度严重,涉案金额格外巨大或引发了其他严重后果者,其量刑将会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开始,并处以相应罚金,罚金额度则为每个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然而,倘若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涉及的后果极其严重者,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必须承担五万元至五十万元定额罚款或是被剥夺全部财产的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