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到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嫌犯主动投案并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的现象,司法系统在审理此案件进行量刑裁定时通常会采取适度从宽甚至直接减轻刑责的做法。这是由于犯罪嫌疑人家属主动交代罪行表达出其内心对自身罪过认识深刻和醒悟之情,极大地减少了司法机构在侦查过程中所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从而降低了诉讼成本。然而,最终的处理结果仍需结合诈骗行为涉及的金额大小、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