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敲诈勒索为手段,妄图撕毁债券掌握主动权的行为,无疑会导致构成了全新的构成要件,即被视作为绑架罪中的一种情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造成了被绑架人的死亡或对被绑架人进行了杀害这两种令人发指的结果。对于这类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判处罪犯无期徒刑甚至是极刑,同时还要对其所有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没收,以此表达社会公义和法律尊严。在这样的情况下,犯罪的性质已经达到了极其恶劣的程度,对社会产生的危害性也是空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