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危险驾驶罪的立案准则主要涵盖了如下几类情况:一、在道路上进行以竞技为目的的超速行驶或杂技驾驶且情节及其恶劣者;二、当车辆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100毫升时所实施的驾驶行为(即所谓的“醉驾”);三、对于负责运营校级专用车辆或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而言,若有严重超越额定乘客承载量或严重超出规定最高限速行驶等行为,也将被视为构成此罪;四、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如违反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行为亦可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之一。例如,醉驾,即是指处于饮酒状态下的驾驶人员,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80毫克每100毫升的违法行车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