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解除已经签好的合同,得满足几个特殊的要求。比如说,你可能因为某些原因搞错了某个重要的细节而签署了合同,这就叫做“重大误解”。还有就是当你和对方谈判的时候,明显感觉自己吃亏了,这种情况也可以撤销合同,这叫作“显失公平”。如果你发现对方在骗你,或者用威胁来强迫你签字的话,那你同样可以撤销这个合同,这被称为“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如果你是因为这些原因想撤销合同,那么你需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有问题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年之内去提出撤销请求。如果你是被逼着签字的,那你需要在那个威胁结束后的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如果你在签完合同之后的五年内都没有提出撤销请求,那么这个撤销权就过期无效。要想取消这份合同,你就只能去找法院起诉或者去申请仲裁,然后说明清楚为什么要取消,再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你符合撤销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