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类犯罪中,被侵害对象即为“公私财物”,其构成条件应同时符合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须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来施行欺诈行为。此种行为背后的核心逻辑是刻意编造虚假情况或掩饰真实情况,从而使受害者陷入认知上的误区。其次,根据前述的错误认知,受害者必须自行决定并采取行动,将自身的财产交由行为人掌控或者对财产进行某种形式的处置。最后,行为人成功获取到这些财物,而受害者则因此承受了财产权益的实际损失。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是,这里所说的财物不仅仅只包含金钱,也涵盖具有经济价值的各类物品以及其他具有财富属性的利益等诸多内容。具体入罪与否,需结合案情中的各类证据及具体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