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那个寻衅滋事罪,就是那种故意找茬儿,打人,捣乱别人或者随便弄坏弄脏公家的东西,或者去公共场合瞎闹腾,把社会秩序搞得一团糟的行为。想让这个罪名成立的话,一般来说需要符合下面这些情况:
首先,就是随便打人,而且打得特别狠;
其次,就是追着人家跑,拦住人家不让走,还骂人家,甚至恐吓人家,这种行为也很恶劣;再有,就是强行抢夺或者随便损坏、占为己有公家的东西,而且情节特别严重;
最后,就是在公共场合瞎闹腾,把公共秩序搞得乱七八糟的。这里说的"随便",其实就是说没事找事,找借口找麻烦之类的,行为人的目的往往就是为了找点刺激,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什么的。至于"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这两个词,那就得看行为的方式,手段,结果,还有对社会的影响等等因素来决定了。总的来说,要判断一个人是不是犯了寻衅滋事罪,那就要根据他具体做过的事情和法律上的规定来仔细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