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你遇到的是啥案子和你手头上的证据都有些什么了。当你被别人举报或咬出来,然后警察也找到一堆证据证明你跟那件事有关系的话,他们可能就要叫你去警察局走一趟了。不过,并不是每次都会立刻叫你过去,还得看情况。比如那件事儿是大事情还是小事情,是很严重还是一般的,证据够确凿吗,哪里话,还有警察那边的工作安排等等,这都得搞清楚。比如说,如果有个人被人告发说他干掉了一个人,然后警察找到了一堆明明白白的证据,那个人可能很快就得去警察局了;可是,如果那件事比较复杂或者证据不够有力,警察可能要先继续查查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更多的证据,然后再决定让不让那个被诬陷的人过来,还要不要立即过来。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只要被供出去了,肯定立刻就得去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