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签署调解协议之后,从通常角度来看,如能够证明调解程序违背了自愿原则,或是调解协议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则是可以考虑提交再审申请的。所谓调解自愿原则,即指各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基于真实意愿,并且没有遭受任何威胁、欺骗或其他不当影响。一旦有证据显示上述情况实际发生过,那么这便是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正当理由。至于调解内容违法的情况,举例来说,如在调解协议中涉及到处理与案件无关人的财产权益,又或严重违反了法律以及行政法规所设定的强制性规范等等。在此,需特别留意的是,提交再审申请的时限应该在调解书正式生效后的六个月内,否则很可能会因超过期限而导致再审申请无法得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