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体系下,尽管致他人受伤之后入狱服刑可能意味着将无法避免地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并非相互重叠或取代的关系。简单来说,若某人因其行为导致他人伤害且构成犯罪并因此获罪坐牢,那么他所面临的将是对这种犯罪行为所应负有的刑事责任审判;然而,对于受害者因该次伤害所遭受的人身损害,受害者仍然有权利向加害方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等。即便加害方已经因为犯罪行为而被判处有期徒刑,受害者依然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发生的损害状况,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及赔偿范围。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加害方已经因犯罪行为而入狱服刑,他们仍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