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犯罪者被判处监禁并收押于看守所期间,亲属一般无法与之相见。然而,当罪犯被移交给执行机构接收判刑时,负责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公安机关、监狱或其他执行机构。此后,罪犯将被送往监狱接受刑罚,此时亲属便可根据监狱的相关规定,遵循特定的会见时间和流程来探望他们。在看守所的这段时期内,若出现特殊情况,经看守所的许可,亲属或许能得到会见的机会,但此类情况相对罕见。总的来说,对于在看守所中被判刑的人而言,其会见规定相当严格,通常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