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你钱没还的话,你可以去他们家那边的基层法院立案告他。但是如果他们家和经常住的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那你就要去找那个他们经常住的那儿的人民法院来处理这个事情。假如你们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已经商量好了还款的地点在哪儿,那就按照你们的约定去那里的法院告他们。不过,要是你们双方当时是有约定好用哪个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那你得去找你们约定好的那个仲裁机构去投诉他,而不是直接找法院。另外还有种情况,就是你们当时签合同时并没有商量好合同到底是怎么履行的,后来也没能再商量出来个结果,那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是做买卖时的习惯做法还是搞不定的话,那么那个最后拿走了对方给你的钱的人住的地方,就会被认定成合同履行的地点。所以说,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借出去钱的人,你自己住的地方的法院也是有可能有管辖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