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咱们说简单点,一般的情况下,要是别人借了你钱不还,最后法院判下来要负责任的就是那位欠债的人,你懂我说的?但是,其实这个过程里,要是你要去告他的话,首先得先垫付出受理费来,这也算是程序上的规定。至于这个受理费需要多少,那就看你要追回多少钱了,然后按照一定比例算出来交给法院。如果只是你们之间有些争议赢了几局输了几局,那法院也会看看整个事情的具体情况,再决定到底谁应该多掏一些诉讼费。还有,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可能还会有一些额外的费用,比如公告费、鉴定费等等,这种费用通常都是有谁提出来起诉的,那么谁就要支付这些费用。不过有时候,虽然是你主动提出了申请要做某个鉴定什么的,但如果这个鉴定结果对案件很重要的话,最后可能还是会让那个欠你钱的人承担这份费用。所以总的来说,最后怎么分摊这些费用,都要看整个事情审理完后的结果和你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