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比有两个小伙伴,一个叫员工A,一个叫员工B。假如员工A和公司之间有个书面的仲裁协议,那就像他们之间有个特别的约定,说好了如果有纠纷就先去找仲裁机构解决,不能直接跑去法院。这就好比他们一起制定了一个游戏规则,得按照这个规则来办事。要是没有这个仲裁协议,或者这个协议无效,那就相当于这个游戏规则不存在,员工A或者员工B就可以直接去找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就像可以自由地选择另一条路走。
判断仲裁协议是否有效,那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就拿仲裁协议的形式来说,得是书面的才行,口头的可不算。要是约定的仲裁事项太模糊,比如只说“有纠纷就仲裁”,却没具体说是什么纠纷,那这协议可能也会无效。还有选定的仲裁机构,得是合法有效的仲裁机构,要是选了个根本不存在的机构,那协议也不顶用。所以,不能简单地说能不能跳过仲裁直接起诉,得像侦探一样,把各种因素都调查清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