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把借的东西私自拿去出售时,这很有可能就构成了侵占罪。侵占罪的定义就是以一种非法占有的心态,把代为保管的别人的财物,或者是别人遗忘掉的东西,又或是埋藏在地下的物品,强行占为自己所有,并且数额达到了比较大的程度,还拒不归还人家。
要去判断这种行为的量刑情况,得把出售物品的价值好好考虑进去,还有出售之后的各种具体情形等方面。要是涉及到的金额比较大的话,那这个人就很可能要遭受比较重的刑罚,同时还得缴纳罚金。并且,把东西出售后所得的那些款项,必须得返还给原来拥有这个物品的人。另外,实施这个行为的人还得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得赔偿原来物品的主人因为这个事情而遭受的各种损失。总而言之,这种私自出售借物的行为,既会牵扯到刑事法律方面的责任,也很有可能会引发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所以可千万不能做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