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尚未开始执行相关事宜之前,从原则上来讲,房产是绝对不可以随意进行转移的。这是因为一旦涉及到司法程序,与之相关的财产往往会被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即便当时还没有采取保全措施,这种随意的房产转移行为也极有可能会被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以及规避执行的举动。
倘若法院已经明确地将某套房产列为执行标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擅自进行房产转移,那毫无疑问是属于违法行为的。并且,这种转移行为极有可能会被依法撤销,而实施转移行为的一方还会面临来自司法方面的处罚。
不过,如果房产的转移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常交易条件的,并且也不是为了逃避执行而进行的。比如说,是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将房产转让给那些并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并且也顺利地完成了法定的登记手续等。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房产转移行为是有可能会被认可的。总之,在法院还没有开始执行之前,对于房产的任何处置行为都必须要格外谨慎小心,一定要严格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绝对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