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被告申请进行网上开庭,到底需不需要原告同意,这得依据法院的具体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定。
从法律的流程角度来看,法院会全面考量诸多因素,以此来决定是否选用网上开庭这种方式。要是法院觉得网上开庭有助于案件的审理推进,并且也不会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就有可能准许被告的申请,而并非一定要得到原告的明确应允。
然而,如果原告针对网上开庭提出了合理的反对理由,像是存在网络技术方面的障碍,导致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卡顿、延迟等情况,或者是证据展示起来不太方便,难以清晰、全面地呈现给各方,这种时候,法院就会谨慎地权衡双方的诉求以及实际的情况,然后做出最为适宜的决定。总而言之,最终对是否进行网上开庭以及相关事宜的决定权是在法院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