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审理期限可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会受到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以及所适用程序的影响。
像那些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从立案那一天开始算起,最多三个月就能审结。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得在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审结。要是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得延长审理期限,那得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这样还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上报给上级人民法院去批准。
不过,要是案件涉及到鉴定、公告之类的情况,这些期间是不算在审理期限里面的。所以,具体的判决时间可不能简单地说多久多久,得综合考虑好多因素,比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是否有需要鉴定或公告的程序等等。
总之,不同的民事纠纷案件,其审理期限会有很大的差别,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