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的范畴里,要是第一次判决没准离婚,等第二次再起诉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判决原则通常还是会依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这一原则来进行。不过,这时候会把好多方面的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就像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那种协商意愿,要是双方都很乐意好好商量怎么分,那这肯定会在判决中有所体现;还有双方谁的过错多一些,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可能就不能占太多便宜;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也很重要,贡献大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也能更有优势;子女抚养的情况也得考虑进去,比如抚养孩子的一方可能在财产分配上能多争取一些;
另外,财产的来源和性质也得弄清楚,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打拼来的,这些都得综合起来考量。
要是有一方做出了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对这方就得少分或者不分。同时,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肯定还是归这一方所有的。
总之,财产判决会在追求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把全案的各种情况都综合起来,然后作出一个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