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一个人被起诉之后,法院一般会在立案后的5天之内把起诉状的副本给送达给被告。送达的方式有好几种,像直接送达,就是法院的工作人员直接把东西交到被告手里,这种方式通常能比较快地让被告收到;还有邮寄送达,这就看邮寄的速度,要是邮寄得快,那被告收到的也就快些;另外还有电子送达,只要在系统里确认接收了,就当作送达了。不过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送达的时间会受到好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被告的地址要是不准确,那送达起来就可能会遇到麻烦,得花更多的时间去找到准确的地址;还有送达方式的选择也会有影响,不同的送达方式花费的时间不一样。总的来说,从起诉开始到被告收到这些信息,快的话可能就几天的时间,慢的话可能就得好几周。要是法院通过前面的送达方式都没办法把东西送到被告手里,那还可能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这个公告期是60天,等公告期满了就当作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