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范畴内,保证期间是由当事人来进行约定的。倘若当事人在约定保证期间的时候,这个期间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要早,或者是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了,那就等同于没有进行约定。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是很清楚,那保证期间就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为期六个月。
关于保证期间的约定长度,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个上限,不过约定得得明确且合理才行。在实际情况里,要是保证期间太长的话,可能就不太利于保障保证人的权益。通常来讲,保证期间的约定最好不要太长,得综合各种因素来考虑,像主债务的性质、履行期限、交易习惯之类的,这样才能平衡好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利益。
总之,具体的约定一定要在合法合规以及公平合理的这个大框架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