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往后算六个月,这就是保证期间。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如果当事人没去约定保证期间,那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如果债权人没有让保证人去承担保证责任,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
要是合同里面已经对保证期间有了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办。不过,如果约定的保证期间比主债务履行期限还早,或者是和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结束了,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约定保证人得一直承担保证责任,直到主债务的本息都还清为止之类这样类似的内容,那就属于约定得不清楚,这种情况下,保证期间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要两年。
这里得特别注意,保证期间是不会出现中止、中断和延长这种情况的,它就固定在那个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