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一个人已满十二周岁但不满十四周岁之时,如果他犯下了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并且导致他人死亡,亦或是用极为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受重伤并造成了严重的残疾,同时情节恶劣,并且经过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追诉,那么他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通常来讲,在一般的情形下,处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然而,对于上述所提及的那些特定的极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只有在满足了极其严格的条件之后,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充分考虑到了未成年人在心智发展方面的水平以及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它既体现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避免他们因为年少无知而受到过度的刑罚处罚;同时也向社会明确强调了对于那些严重犯罪行为必须要进行惩处,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