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也就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它的判定不能仅仅看收入的多少。核心在于被执行人有没有能力去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却故意拒不执行,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要判断是否有能力执行,通常得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各种情况。像财产状况,是有很多值钱的东西,还是几乎一无所有;收入水平,是稳定且较高,还是比较低且不稳定;还有履行意愿,是积极配合想执行,还是根本就不想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故意把财产隐藏起来,不让别人找到,或者偷偷转移走,故意把财产损坏掉,又或者无偿就把财产转让了,或者以那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把财产转让了,导致判决、裁定没法执行;再或者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把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的财产给隐藏、转移、故意损坏或者转让了,使得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等等这些情况。就算他们收入不高,也很有可能构成拒执罪。
所以,不能单纯地凭借收入就来确定是否构成拒执罪,得全面地考虑多种因素以及具体的行为表现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