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这类案件当中,原告通常是应该亲自出庭参与诉讼过程的。要是原告收到了传票并且被传唤了,却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到庭,又或者是在庭审过程中未经法庭准许就中途退庭了,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可以按照撤诉来进行处理的。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原告无法出庭。比如说原告因为患上了重病,或者遭遇到了自然灾害等这样一些客观的原因,实在是没有办法来到法庭。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就需要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并且还要委托诉讼代理人来代替自己参加诉讼。
要是原告既没有提交书面意见,也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又或者是虽然提交了书面意见但却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然而还是没有到庭的话,那么法院就可以依法作出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这件事情。
总而言之,原告在起诉离婚案件中不出庭这件事,是需要特别谨慎地去处理的。一旦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就会导致案件被撤诉,进而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不良的影响。所以,原告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一定要慎重考虑,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