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场人生的重大变故中,关于公司是否要分一半这个问题,可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定论。它其实主要取决于好几个方面。
首先得看公司的性质,不同性质的公司在离婚分割时的考量因素就不太一样。再者就是财产归属,要是公司是夫妻在婚后一起出资设立的,那肯定跟婚后一方取得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不同。而且还要考虑夫妻双方对公司的贡献,谁在公司的经营中付出得更多,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
就拿婚后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来说,在离婚时一般是会进行分割的。但这分割方式可不一定就是平均分配一半,得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得好的公司和经营一般的公司,分割比例肯定不能一样。还有股权的价值,这也得好好评估一下。当然,也要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他们自己对公司的感情和想法也得考虑进去。
要是公司是一方婚前设立的,而且婚后也没有共同经营投入,或者是婚后通过继承、赠与等明确只归一方的方式获得的股权,那通常就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也就不在离婚分割的范围内。
所以说,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割真的是比较复杂,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