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在量刑方面有着特定的规定。相较于主犯,从犯会受到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待遇。
具体到量刑的幅度,需要全面综合各种因素。犯罪的事实,比如开设赌场的具体行为、参与的次数等;性质,是一般的小规模开设赌场,还是涉及多人、巨额资金的严重情况;情节,像是否有组织性、是否多次作案等;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社会秩序、公众利益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大小等。
一般情况下,如果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处以罚金。而如果情节严重,就会处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判断从犯的量刑时,重点会考量其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大小,是起到了主要推动作用还是只是辅助性的帮忙;参与程度,是全程深度参与还是偶尔参与;违法所得数额,这能反映其获利情况;还有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例如,若从犯只是提供了少量的辅助性帮助,并且有自首的情节,那么在量刑时就可能会获得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但最终的判决结果,是由法院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