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主要包含以下这些方式:
其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要是行政相对人逾期了却不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那就得给他们增加罚款,或者让他们支付滞纳金。
其二,划拨存款、汇款。直接从行政相对人的银行账户里把款项给划拨走。
其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就是把依法查封、扣押起来的那些物品拿去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用所得来抵偿应尽的义务。
其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像是让违法建筑被拆除,让被破坏的环境恢复到原来的样子等情况。
其五,代履行。行政机关自己来做,或者委托给第三人去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而这其中产生的费用得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这些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都有着十分严格的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要求,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让整个行政强制执行过程都能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既保证了行政效率,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