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寻衅滋事被逮捕后还有出来的希望。就好比,逮捕就像是给一个人暂时戴上了一副“特殊的手铐”,可这并不代表着这个人就一定会被定罪量刑,就跟你不能因为给人戴了个临时的东西,就说他一辈子都得背着罪名似的。
在后续的一系列流程中,要是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或者证据压根就不足,那可就不一样。这就好像你去看一个谜题,结果发现线索不够,那自然不能随便就给人定罪。要是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也不大,压根就不算是犯罪,那这就跟不小心踩了个小草,能算犯罪吗?肯定不算。
还有,要是犯罪嫌疑人有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比如自首,立功之类的,那可就更有机会。就好像一个人犯了错,但是他主动承认错误,还帮着解决了其他问题,那能不给他一个机会吗?
所以,具体能不能出来,那得综合全案的各种证据、情节等等好多方面的因素,得由司法机关依法去审查判断,可不能随便就下定论。这就跟法官在断案的时候得仔仔细细地分析每个细节一样,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