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立案后那可是可以撤销。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东西,买完后又觉得没必要要了,那就可以把它退回去一样。
就拿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来说,这就好像员工突然不想跟公司闹了,自己主动跟老板说:“老板,我不告,我不想折腾。”然后法院要是准许了,那这官司就这么撤销。还有那种双方达成和解的情况,就像是员工和公司坐下来好好谈,达成了一致,员工就向法院申请撤诉,这官司也就不了了之。
不过,撤诉可得在法院宣告判决之前提出来,要是判决都出来了,那可就没法撤销。就好像你都把菜炒好了,总不能说不要了就不要了。要是案件涉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法院那可是会好好审查撤诉申请的,得看看该不该准许。
再说撤诉后再次起诉的事儿,那可不能随便来。有些情形下,要是无正当理由就撤诉了,然后又跑去起诉,那法院可能就不受理。这就好比你无缘无故地退了一次货,然后又想把同样的东西买回来,人家超市说不定还不愿意。所以,撤诉这事可得谨慎,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后果,可不能瞎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