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就来说说这在两个地方犯罪的事儿。你想想,就好比有个员工,他在城市A偷了东西,这是一回事儿;
接着,他又在城市B抢了钱,这又是另一回事儿。
那管辖权,就像是两个地方都想管这事儿,就好比两个大哥都想争地盘。一般来说,主要犯罪地的司法机关就像是老大一样,优先管这事。但要是被告人居住地的司法机关审判更合适,那就好比这个员工长期住在城市B,那B地的司法机关也能管。
量刑的时候,就像是给每个罪行都量个体重。在城市A偷的东西,和在城市B抢的钱,得分别看看它们的犯罪事实,是偷了个小玩意儿还是抢了大笔钱,性质是偷偷摸摸还是明目张胆,情节是偶然犯错还是惯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是轻微还是严重。然后根据这些,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该判多少年。
等把每个罪行都定好刑了,再综合起来看。要是这些罪行加起来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那最高就不能超过二十年;要是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那最高就不能超过二十五年。这就像是把所有的罪行都放在一个大天平上称,最后得出一个合适的判决结果。具体到每个案子,那可得根据详细情况和法律规定来仔细琢磨,可不能随便瞎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