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国家的法律体系里,那伤情构成刑事案件可不能简简单单就下定论,得方方面面都考虑到才行。就好比说,重伤这个标准那可是有着严格的界定,像能把人的肢体弄残废,把人的容貌给毁掉,让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的功能,还有那些对人身健康能造成重大伤害的损伤情况,都属于重伤的范畴。
就拿故意伤害这个事儿来说,要是经过法定的那一套伤情鉴定程序之后,被鉴定出来是重伤的话,那实施伤害行为的人可就要面临刑事处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轻伤有时候也可能会构成刑事案件,比如说那些多次实施伤害行为的,那情节可恶劣,这种情况也不能轻易放过。
但是,到底是不是构成刑事案件,那可不能只看伤情这一个方面,还得结合伤害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手段有多恶劣,造成的后果有多严重,以及在社会上产生的影响有多大等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判断才行。就好像一个人不小心推了别人一下,导致对方受了点轻伤,那和一个人故意用凶器去伤害别人导致轻伤,这两者的性质可大不一样,处理起来也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所以,可不能只盯着伤情就说构不构成刑事案件,得全面考虑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