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别小瞧了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这事儿。就拿那“原告就被告”原则来说,就好比员工跟公司闹矛盾,那肯定得找公司所在的地方去起诉。比如说公司在朝阳区,那员工就得去朝阳区的法院。
可要是遇到合同纠纷,那就不一定,有可能是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就好像一家公司和另一家公司在尔滨签了份合同,合同里规定的履行地在道里区,那要是出了纠纷,可就得去道里区的法院。
再说说尔滨的情况,要是被告住所地在某个区,那一般就往那个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就行。可要是案件特别重大、复杂,或者涉及的钱特别多,那可就不能只在基层法院解决,得往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比如说有个大工程的合同纠纷,涉及好几个亿的金额,那肯定得中级法院来管。
还有专属管辖的规定,就像是不动产纠纷,那必须得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来管。比如说一套房子在南岗区,要是这房子出了啥纠纷,那就只能去南岗区的法院。
所以,民事诉讼的管辖法院可不是随便选的,得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能选到合适的起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