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那可真是有不少门道。就说原告未到场这事儿,那直接就按撤诉处理,这就好比你去法院打官司,结果原告自己都不来,那法院可不会一直等着,只能按撤诉来处理。再看看被告这边,要是经传票传唤了,却没啥正当理由就是不到庭,或者没经过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那可就不一样,这时候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离婚案件那可是有特殊性的,法院通常都会特别谨慎。一般情况下,原被告双方都应该到场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就好像两个人要离婚,那总得面对面把自己的想法说清楚。要是遇到特殊情况,比如说被告下落不明了,那法院就会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等这些手续都弄好了之后,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总之,离婚案件的审理,双方到场参与那是非常重要的,这可是能充分表达自己意愿和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就好比你去买东西,要是你自己都不出现,那怎么能买到自己满意的东西?离婚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双方都到场,把自己的想法和诉求都表达清楚,法院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